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徵求 約聘副研究員~2015-11-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副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1-19~2015-11-30
資格條件 1.(1)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有創作或發明,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重要專門著作者。或(2)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八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2.(1)具有建築防火對策法規制度與火災風險評估、建築材料及設備耐火性能評估、區劃構件及結構耐火技術、避難與煙控設計驗證分析等業務之規劃、執行專業知識、實務經驗者。(2)具有防火相關實驗、檢測實務經驗者優先。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建築研究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新北市(視業務需要須至本所臺南防火實驗中心進行實習)。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相關工作證明文件(4)創作、發明、學術重要貢獻或專門著作等相關資料影本(5)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併附影本。於本(104)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人事室收<請詳細註明手機號碼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以便通知面試>,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副研究員」等字樣,合者將擇優通知甄審,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用與否概不退件。電話:89127890轉351。2.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