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岡山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10-13~2014-10-15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2.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3.具電腦公文書繕打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5.工作態度積極且品德操守良好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結核病防治或癌症防治 2.辦理推動各項防疫及保健業務 3.辦理地段個案管理及訪視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衛生所(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公園路5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103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請將報名資料以掛號逕寄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公園路50號,高雄市岡山區衛生所人事管理員收(一律以通訊報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繳驗文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貼照片、填自傳並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須裝訂成冊,簽名或蓋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3.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符合資格及需求者擇優面試。辦理面試時,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不得異議。參加應徵者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恕不退還。 4.僱用期間自104年1月1日起至104年9月30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應即解僱。工作待遇每月33,908元(280薪點)。 5.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