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2-24~2017-03-0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特考)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已具備電力工程職系(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具有單向調任本職系資格)之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五)具備操作Word、Excel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1.高壓電器材設備之維修與管理。 2.消防設施管理與維護。 3.學校電梯管理與維護。 4.儲冰式冷氣空調及其他冷氣空調管理、維護及系統操作。 5.學校節約能源推動計畫承辦及公文處理。 6.學校照明設備管理與維護。 7.學校用水及飲水機管理與維護。 8.其他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聯絡E-Mail | chun0812@fsvs.ks.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人事室收,應徵信封請註明應徵電力工程技士職缺,TEL:07─7462602轉213、214) 簡章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http://www.fsvs.ks.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