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 徵求 技佐~2016-03-18

徵才機關 苗栗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6-03-09~2016-03-18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2.具電力工程或相關職系法定任用資格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會機電設備養護事項及一般行政業務2.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苗栗縣議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貼妥二吋相片ㄧ張、須親自簽名)。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6.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請檢齊以上證件影本,於105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51號人事室丁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電力工程職系技佐職務),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三、本項徵才候補人員1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四、聯絡人及電話:苗栗縣議會人事室丁先生,電話037-326450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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