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徵求 技佐~2016-04-06

徵才機關 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6-03-30~2016-04-06
資格條件 1.具考試任用資格且符合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者。
工作項目 一、稅務、工商、攤販管理業務。
二、農林漁牧及河川業務。
三、本區路燈及零星工程業務。
四、山坡地保育。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光一路28號2樓(基隆市仁愛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徵才職缺係經建課技佐於105年4月1日調職後所遺職缺,意者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個人基本資料、經歷及連絡電話並貼妥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一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等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經建課技佐職務」,於105年4月6日前郵寄或親送至仁愛區公所人事室(20043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28號2樓)張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所將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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