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預估缺,須俟104年1月間正式出缺後始予進用),擇優備取至多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04~2014-12-19 |
資格條件 | 1、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具相關工作經驗,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4、具電子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技術士或採購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學院辦公廳舍之電氣、衛生給排水、空調、電梯、通訊、電機運轉設施等電力系統之操作、修繕及維護保養管理等事項。 |
工作地址 | 11159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應繳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最近2吋半身照片1張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獎懲紀錄,請自現職機關人事室影印或自人事資訊管理系統列印)。 2、最高學歷證件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男性,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5、電子工程技師、電機工程技師、技術士或採購等相關證照影本。 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103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23號法官學院人事室」,信封請註明「甄選電力工程職系技士」。 錄取公告: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學院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法官學院網址:http://tpi.judicial.gov.tw 聯絡電話:8866-4433轉680柯主任。 傳真電話:8866-5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