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植物病蟲害防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有效期間3個月)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11-26~2015-12-0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植物保護相關科系畢業。 (二)需能24小時輪班值勤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執行輸出入植物或其產品檢疫工作;辦理植物病蟲害診斷及鑑定工作;植物檢疫法規與業務之諮詢及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二)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自動解僱。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 |
聯絡E-Mail | hc0706@mail.hcbaphiq.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請簽名)、2.學、經歷證件影本。於104年12月4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名稱)。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單小姐、電話:03-3982663-150、151 (三)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資格符合者擇期舉行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本分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