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 1人,(候補2人)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3-01~2016-03-07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六條第一項」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廿八條」第一項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三)精熟電腦文書處理(Excel、Word、PowerPoint、e-mail)操作能力。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具原住民身份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校內期中考試、模擬考試、學期(分)補考及各項考試等試務相關工作之擬辦。 (二)協助辦理大學學測、繁星、四技申請、指考分發等報名作業相關事宜。 (三)油印室器材設備管理、訂購考試用紙及聯絡廠商維修等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12臺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國立新化高級中學)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參加甄試者請檢附報名表、切結書(必檢附)、最近1年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表上,相片背面請書寫姓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最高學歷證件影本、退伍證明文件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經歷證件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謄本)、電腦資訊相關證照等影本(以上證件;無則免附),請詳閱本校簡章規定。(以上表件請用A4紙張影印裝訂,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本校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且合於本校用人需求者擇優參加複試並公告通知面試名單及甄選時間【請參考本校簡章第柒點第一項第1款】,審查不合格、未獲公告錄取面試或未錄用者之應徵證件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自行檢附掛號回郵信封以利郵寄及避免檢還證件遺失)。 2、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並連同相關證件於105年3月7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校,本校地址:712臺南市新化區忠孝路2號;國立新化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之職稱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時恕不受理。(甄選簡章暨相關表件,請至本校網站或人事室網頁/教職員甄選訊息下載,本校網址:http://www.hhsh.tnc.edu.tw)。 3、本次公開甄選,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依序遞補,期滿如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4、本職缺係預估缺;相關權利義務以本校簡章為主。 5、聯絡人:人事室李小姐;電話:06-5982065#6202(李小組)、6201(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