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ㄧ般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15~2015-04-24 |
資格條件 | ㄧ、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ㄧ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熟諳人事及教師任用資格審查及大學法相關法規及業務。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尤佳。 五、具備英語初級以上(含)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合格並有證明文件者。 |
工作項目 | ㄧ、大專校院教師資格審定相關事宜。 二、學術獎、國家講座審查事宜。 三、醫學教育相關業務。 四、大學名譽博士學位之頒授、大學教師社會有功人員之審查辦理事項。 五、學術研究機構之設立、變更、財團法人登記、輔導等事項、民間團體籌組設立主會辦事項。 六、大學圖書館館長會議、資料庫補助及管理。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4樓(高等教育司)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填妥「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免計分數、免附磁片,電子檔請電郵karen97@mail.moe.gov.tw))後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應徵單位職務、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併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最後2項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於104年4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請加註應徵高教司ㄧ般行政職系科員文字)寄達教育部人事處組編人力科黃小姐收(地址: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退還)。 二、「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請至本部網站下載(本部單位介紹/人事處/電子布告欄/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項下,網址:http://www.edu.tw)。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人事處組編人力科黃小姐,電話:02-77365931,傳真:02-23977022、23976946,電子郵件信箱:karen97@mail.moe.gov.tw。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最多2人,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另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5條第2項辦理公開甄選,本部現職人員不得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