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人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06~2015-02-12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本職缺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具國內、外大學院校交通運輸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 |
工作項目 | (一)民用航空運輸業、普通航空業、航空貨運承攬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等業者之監督與管理業務。 (二)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相關業務。 (三)航空客貨運政策之研擬及相關法規之修訂。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如有參加英語檢定或受過相關專長訓練者請檢附證明文件),於本(104)年2月1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台北市敦化北路340號(空運組),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員職務」。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空運組 陳國樑:02-23496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