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2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5-08-12~2015-09-07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現職技士人員須切結自願降調。 2、甄選對象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土木工程業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11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表件並依序裝訂成冊(各項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銓敘審定函、(5)現職派令、(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二、採郵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119號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 三、請於徵才期間內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項徵選視徵選成績列冊後補人員2名,有效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後補人員如於後補期間,遇有本局技佐(土木工程職系)相當職務出缺時,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予以商調任用。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科員林坤政,聯絡電話:08-7338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