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機要)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4-12-31~2015-01-07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7條第1項條件之一者。 (二)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事務管理等機要業務。(二)為民服務業務。(三)其他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
聯絡E-Mail | a77001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期限:自103年12月31日起至104年1月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符合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7條第1項條件之一之證明文件、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訓練進修(無則免附)、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合格證明 (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職名章或私章),請於期限內將資料逕寄本所人事室收。本所地址:屏東縣霧台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電話:08-7902234轉181 ,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另必要時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