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人事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29~2014-12-3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含薦任升官等或相當之其他升官等考試及格),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三、現任或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2年以上。四、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議會人事室(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基隆市議會人事室組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之影本於103年12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親送或郵寄至基隆市議會人事室劉主任收(基隆市信義區壽山路5號,聯絡電話:02-24266135轉109):(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包含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考績、獎懲及自傳)。(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室得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