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水利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4-05-28~2014-05-30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土木、水利、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特考考試及格者須不受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 3.符合水利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合格實授敘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5.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團隊精神、主動學習、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6.近3年考績需2年(含)以上甲等。 |
工作項目 | 中央管河川、區排、海堤等、工程測量設計、規劃、施工監造督導等事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機關所在地)及機關各轄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貼相片)。 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以上均影本)。請於103年5月30日前掛號郵寄宜蘭縣宜蘭市民權新路4號人事室戴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工程員職務」。 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戴先生 03-9324031#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