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6-24~2014-06-3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畢業。 二、熟稔電腦文書行政操作。 三、具客語能力及客家事務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局園區管理科教育推廣組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客家事務局人事室傅小姐收(103年6月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園區管理科科員職務代理人」):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可至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_file/3032/SG/47850/D.html下載本屬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並須親自簽名)。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經英文(客語)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四、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不退還)。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民國104年7月14日止,本項職缺係科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如僱用期限屆滿或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提前復職時,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六、本次面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十、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局園區管理科許科長,電話:29603456分機6002;其餘問題請洽傅小姐,分機6038。十一、以約僱5等280薪點新台幣33,908元支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