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2-13~2017-03-03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指定登錄等業務。 2.文化資產管理、維護及修繕等業務。 3.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等業務。 4.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ㄧ路67號 |
聯絡E-Mail | yulinchk@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填具甄選公務人員報名表(請逕由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home01.aspx?ID=1首頁徵才招標下載使用,報名表附照片之電子檔<Word檔>請傳至yulinchk@kcg.gov.tw,紙本隨同其餘資料寄送)。 2.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郵寄『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課員」。 3.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均請檢附證件影本。 (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聯絡人:周育綾 電話:07-2288863 其他: 一、書面資料及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面試。 二、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若經面試結果成績均未達80分者則職務從缺。 三、經甄選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錄取名單公佈於本局網站,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