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研究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11-25~2016-12-02 |
資格條件 | 1.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樂觀進取。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3.熟諳公文撰寫及文書處理,並具電腦軟體操作能力。4.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並以工業安全(衛生)、勞工(動)管理相關系所畢業為優先。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園區事業勞工行政業務輔導;勞動法令宣導、諮詢、訂定及修正意見之蒐集;園區事業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法令宣導;其他園區勞工行政相關事項。 2. 協辦園區宿舍租賃管理及園區消防相關事項 3. 辦理園區廠商申請農業動力用電證明。 4. 協助園區事業辦理「全國農業機械暨資材展」參展事宜。 5. 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1號) |
聯絡E-Mail | hung1007@ms.pab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並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資料影本,於本(105)年12月2日前逕寄90846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神農路1號人事室洪小姐收(一律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如以其他方式報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一)「應徵第二組研究助理職務」(二)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另如遇報名人數過少時,得延長公告時間。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限制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四、聯絡電話:08-7741012人事室洪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