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6-11-22~2016-11-28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有該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3.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規定之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宮前村中山路1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郵寄報名<郵戳為憑>。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過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均為影印本>寄至本所人事室如資格符合,由本所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報名請逕寄至本所人事室,並註明應徵職缺職稱>。三、收件截止日:105年11月28日郵戳為憑。四、聯絡電話05-3742104劉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