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徵求 組員~2016-01-29

徵才機關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6-01-20~2016-01-2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
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基本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能力。
(四)具採購專業證照及經驗者優先錄用。
(五)具工作熱忱、學習態度及能接受工作輪調者。
工作項目 (一)一般行政室業務:如出納、採購(含標案)、標案履約管理、財產及檔案管理、技工工友及派遣人力管理、車輛管理等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E-Mail may@chcs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於105年1月29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備齊下列證件一份(請以A4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格式請以A4直式橫書,附照片及註明日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7.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一式3份以掛號郵寄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組員職缺】,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本職缺依名次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限為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次日起算3個月。
二、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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