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2-19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列用候用人員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02-05~2016-02-19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專學校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及服務熱忱。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代理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簡章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
報名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報名時間:自105年2月15 日起至105年2月19 日止,每日9:00至17:00止,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報名地點:本院人事室(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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