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徵求 科員(105年2月預估缺)~2015-12-25

徵才機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105年2月預估缺)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2-17~2015-12-25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敍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並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規定之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三、對採購業務嫻熟且目前(或曾經)主辦採購業務或事務工作相關經驗。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情事者。五、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辦理陞任情事者。六、具工作熱忱、處事主動積極者。七、具採購人員基礎訓練以上並取得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工作項目 一、承辦採購業務。二、技工工友管理。三、派遣人員管理。四、一般庶務。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影本(7)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併附影本,於104年12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3樓人事室收〈請詳細註明手機號碼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以便通知參加甄試〉,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科員」等字樣。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用與否恕不退件。電話:02-89127890轉351。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履歷表及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令。3.另得擇優備取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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