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4-05-15

徵才機關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會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會計人員(非主辦)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4-05-12~2014-05-15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大學會計相關系所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情事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各款所列不得應考情事者。
(三) 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 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室書記官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會計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僱用期間:自錄取進用之日起至約僱原因消滅時止。2. 工作待遇:參照「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支薪。(約新台幣33908元)3.意者請檢附(1)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基隆地方法院網站http://kld.judicial.gov.tw/徵人啟事下載填妥,另請黏貼最近3個月內1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2)國民身份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4)其他相關能力證明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證件不齊者,不受理報名),於103年5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基隆巿信義區東信路176號會計室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465-2171分機1752),並於信封上註明「會計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甄試」,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4.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間自榜示錄取之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訓練結束日止);甄試結果,倘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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