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徵求 分隊長~2014-10-09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一階至警正三階
職稱 分隊長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警察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82-高雄市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4-10-07~2014-10-09
資格條件 (一)警察大學消防系所畢業或消佐班結業持有證書者。(二)現敘警正三階以上合格實授者。(三)現任(或曾任)職消防單位課(科)員、技士或小隊長職務者。(五)最近5年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五)最近1年內未受申誡以上懲處。
工作項目 消防行政及擔任轄區防救災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高雄港區)或台南市(安平港區)或澎湖縣(馬公港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述資格者請於103年10月9日前將資格條件所述之資歷證件以A4紙張影印,逕送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彙辦,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料請寄: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收,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
三、參加甄選人員獲得服務之原單位同意商調書面資料者優先擇優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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