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15-06-15

徵才機關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5-06-09~2015-06-15
資格條件 1、具經建行政職系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以上之法定任用資格。
2、具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具行銷企劃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推展鄉內觀光產業行銷、設計,輔導休閒農業發展等業務。
工作地址 宜蘭縣大同鄉(宜蘭縣大同鄉林家巷2-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詳述)、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非現職人員免附〉、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如通過英檢者請檢附英語測驗證書影本,(無者免附)。(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04年6月15日下班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70宜蘭縣大同鄉崙埤村朝陽38號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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