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人員(月薪報酬360薪點起敘,約新台幣46,692元) |
職稱 | 法官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2~2022-09-12 |
資格條件 |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或其他相關學系、研究所畢業,男女不拘(曾修習財經、工程專業科目學分者尤佳),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四、「其他相關系所」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在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修習主要法律科目20個學分以上者(任1科採計學分最多以6學分為限),包括民法(至少4學分)、刑法(至少4學分。得以「刑法總則」比照「刑法」科目)、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強制執行法及破產法(以上科目名稱均不含概要)。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院: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板橋院區: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1段30巷1號。三重院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3段14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2日(星期一)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應繳文件(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報名地址,並請於信封(B4規格)註明「儲備約聘法官助理甄試」,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請至司法院或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或「徵才公告」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網址:http://pcd.judicial.gov.tw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三、報名地址:(236202)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 四、洽詢電話:(02) 2261-6714分機7007湯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