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09~2022-11-1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者,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於報名截止日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建築工程、都市計畫、文化資產保存、文史藝術、法學、公共行政等相關學經歷背景,且具溝通能力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一、國定古蹟調查、審議指定、管理維護及修護再利用等業務。 二、輔導國定古蹟所有人辦理國定古蹟管理維護相關業務。 三、辦理國定古蹟相關之各項專案業務。 四、辦理綜合管考行政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聯絡E-Mail | ch0258@boc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1年11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均為pdf檔)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蹟聚落組張小姐,電話04-2217-7663、E-mail:ch0258@boch.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