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1-10~2022-11-16 |
資格條件 | 1.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新聞學系畢業尤佳。 2.善於溝通協調、刻苦耐勞。 3.具新聞採訪編播、新媒體新聞製作(含聲音、文字、影像)相關經驗,或對新聞製作採訪工作具有專長興趣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依分配路線採訪新聞,如中央及地方縣市政府新聞、政府或民間社教機構、學校新聞等。 2.編播新聞及新聞獎項參賽。 3.公文處理及製播新聞單元。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約僱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上班前1日止(預計112年10月18日;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約僱報酬:錄取人員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 (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6,3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3.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 |
聯絡E-Mail | huichen@ner.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書影本各乙份,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於111年11月16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台北市中正區10066南海路45號國立教育廣電臺收(請註明「應徵新聞組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相關資料請自行留底,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來本臺接受面試(含試音)。本職缺正取1 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3、聯絡電話:(02)2388-0600轉170 沈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