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A62006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17~2022-10-2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農業、農業經濟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者。 三、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一、農經課地政、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事務。 二、公用事業及農林漁牧、病蟲害防治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 |
聯絡E-Mail | 1005756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 (三)汽車或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行政機關工作相關服務證明書。 (六)相關證照。 以上資料均送影本,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報名手續: (一)請於111年10月24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受理。 (二)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農經課職代約僱人員」字樣。 三、本次職缺為代理技士,月支新臺幣36,316元(含自提勞健保)。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農經課03-4772111分機299王小姐。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1年12月下旬),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五、本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如需檢還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及住址)。經甄試錄取正取者1名,通知當事人依有關規定辦理,並擇優備取1至2人。本職缺經面試後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 本公所連絡電話:(03)4775272分機351黃小姐、分機299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