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2023-02-04

徵才機關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36,316元)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9~2023-02-0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主修資安及資訊等領域尤佳。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聘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協助資安年度計畫規劃、執行及管考等相關業務。
2.協助資安人力培訓及推動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將依實際工作地點調整)
聯絡E-Mail cindylee@ac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2年2月4日(星期六)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資訊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4)與本職有關之研究及工作證明文件 【請開立具工作內容之服務(離職)證明書】(無則免附)。
(5)聘用人員查核同意書影本(請簽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2.前開系統履歷資料內之「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應包含自我介紹(含個人特質)、適任本職務之說明(如專長技能、工作經歷、學習經驗、相關成就等)及報名動機(含職涯規劃),請勿超過1頁(雙面)。
3.如係以外國學歷應徵者,應另附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4.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署聘用契約者,終止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視業務需要以書面審查、面試或業務測驗等方式辦理甄選;如需進行面試或業務測驗,將擇優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6.本職缺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7.本職缺聘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8.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李小姐(聯絡電話:02-3356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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