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02~2023-02-16 |
資格條件 | 1、現任各行政機關技佐、技士或相當職務,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含自願降調人員)。 2、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者之現職人員。 3、現(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警察機關技術人員均非本案徵才對象。 |
工作項目 | 1.本總隊車輛採購、車輛保險、Etag及油料核銷、綜理保養場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500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路1段383號) |
聯絡E-Mail | 106118@4spc.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表件並依序裝訂成冊(各項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 (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銓敘審定函。(5)現職派令。(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7)同意查核刑案資料同意書。 2、採郵寄至 500 彰化縣彰化市南郭路1段383號 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 3、請於徵才期間內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總隊人事室科員吳柏璋,聯絡電話:04-7260743#6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