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聘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0~2023-02-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OFFICE作業軟體。(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不得具有擔任公司(商號)負責人、董事及監察人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相關自辦課程物料經費分配、採購、核算、稽核管理事項及圖書之管理(含自辦及代收款月報表及差額解釋表)。 二、辦理接受委託或合作案培育業務規劃推動及產學訓專案稽核管理等事項。 三、每季召開導師會議。 四、訓練場環境規劃、維護及機工大樓等事項。 五、協辦委外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154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聘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二)檢具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及訓練證明文件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請於112年2月6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至本學院資通訊群組收(本學院地址:11154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301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輔導員」。(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學院得予從缺,所送資料如需返還,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蔡小姐,電話:02-28721940轉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