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3~2022-05-1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Word、Excel)及網路應用等資訊處理能力者尤佳。 (三)具備汽車及機車駕照。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防疫各項業務。 (二)辦理居家安心照護關懷中心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
聯絡E-Mail | a6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因應居家安心照護關懷計畫相關防疫業務之新增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即中止僱用。 (二)僱用報酬:每月以四等報酬薪點250標準支給(依111年薪點折合率129.7計算,為新臺幣32,425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三)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2.相關須上傳資料如下,請掃描合併成一PDF檔案完整上傳,未附之證件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無該筆資料: (1) 履歷表內容務必完整,包含:個人行動電話號碼、工作經歷(請條列式呈現)、個人自傳及個人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文件。 (4)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 (5)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文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證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四)其他: 1.經初審合格,依用人單位需求擇優通知面試(以e-mail或電話通知),不合格及未獲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所附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對於工作內容如有疑問,請電洽04-25388699分機2122游先生洽詢。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3.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