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徵求 技佐~2023-02-19

徵才機關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2-13~2023-02-19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獸醫相關科系所畢業。
2.普考(或相當普考)以上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3.本職務須具獸醫師資格。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工作項目 1.家畜禽疾病防治、檢驗等相關業務。
2.動物保護、動物收容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
聯絡E-Mail design17@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
6.獸醫師資格證明(獸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如非現職公務人員,須另檢附於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2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之證明文件。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如具全民英檢或英語能力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自行具結「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排列裝 訂)。
9.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本處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電話:07-7462368〉,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備註:1.本次甄選職缺需辦理面試,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如未達80分,得予從缺。
2.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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