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比照約僱人員五等 |
職稱 | 工程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27~2023-01-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工程業務。 2.辦理土木行政業務。 3.辦理違建查報、公寓大廈審查。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2年12月31日,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惟113年度僱用計畫倘奉市府核定後則得以續僱。 (二)月薪:36,316元(比照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楊梅區公所人事室(聯絡方式03-4783683分機193)收,並於112年1月6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五)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