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徵求 技士~2022-04-30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4-21~2022-04-30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或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具有建築、土木工程等相關工作經驗者佳,及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總隊營建修繕工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總隊後勤科(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23號)
聯絡E-Mail i027@2spc.n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須含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9421701分機2602人事室陳警務正。
2.本總隊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後勤科温辦事員,連絡電話02-294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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