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2-04-06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3-24~2022-04-06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四、具戶政經驗、採購證照與汽車及普通重型機車以上之駕照(能駕車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財產、物品、公務車、辦公處所、節能減碳、空氣品質、綠美化、工友與零用金等之管理及各類採購相關業務。
二、民防、防災聯繫、防火管理及緊急應變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
聯絡E-Mail ck-wuchiuchi@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1年4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甄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dthr.gov.taipei/)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三、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942569轉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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