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依需要列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30~2022-06-06 |
資格條件 | (一)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大學校院畢業法律學士學位。2、大學畢業並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含)以上法制職系法制類科及格。3、律師高考及格。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三) 具國際海洋法專長或有辦理訴願、國家賠償案件及法制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 最近3年考績1年列甲等以上。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以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法規案件研議。 (二) 法令疑義闡釋及契約審查。 (三) 訴願及國家賠償案件處理。 (四) 海洋相關法令研究。 (五) 一般法制行政事項。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 |
聯絡E-Mail | alicewj9911@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及符合條件之相關系所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 3.現職派令。 4.歷年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3年者不在此限) 。 6.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7.本職缺錄取人員仍按其原簡薦委制或警察官任用為原則。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報名。 (四)連絡電話: 1.報名問題請洽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事室周小姐,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732 2.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督察組徐先生,電話02-2239-9201分機266186 (五)備取有效期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