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15~2022-09-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認真負責、品格端正,具服務熱忱及主動學習者。 三、曾任公路監理機關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 五、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六、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依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6,316,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111年10月3日起至112年2月15日止。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簡要自述欄請務必敘明工作經歷),最高學歷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於111年9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7-3613161轉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