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31~2023-04-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社會工作師證照。 2.具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相關經驗優先。 3.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考三級、公職社工師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 授,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4.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
工作項目 | 1.急性病房社工評估與處遇。2.門、急診社工評估與處遇。 3.家族治療、團體治療。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
聯絡E-Mail | jsu@typc.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遴選職務、缺額:社會工作職系社會工作師1人。 (二)應徵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社會工作師證照。 2.具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相關經驗優先。 3.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考三級、公職社工師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 上考試及格,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 授,並具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者。 4.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三)工作項目: 1.急性病房社工評估與處遇。2.門、急診社工評估與處遇。 3.家族治療、團體治療。 (四)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現職人員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於112年4月10日(星期一)前至 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現職派令。 2.最近1份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所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甄選方式:符合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七)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除公告本院網頁外,並電話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八)聯絡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