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3-28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3-24~2022-03-28
資格條件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土木工程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比照考選部應考資格查詢所列)。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及假日加班。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五)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六)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五、具總務、廳舍管理經驗尤佳。
五等280俸點(月薪36,316)
工作項目 一、廳舍管理
二、總務業務
三、小額採購
四、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E-Mail 10009514@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11年3月28日下班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寄達或送達本公所秘書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代人員職務),(地址:32552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或E-mail:10009514@mail.tycg.gov.tw(以電子信箱發送後,請再以電話連絡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資格符合者 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報名文件】:
(一)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 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服務證明及相關專長、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五)個人自傳(至少500字,敘述自我成長背景、求學歷程、工作歷練、對工作之了解與認知等)

甄選:
(一)面試日期:111年3月31日下午13時30分整
(二)地點:本公所會議室(地點通知面試時告知)。
(三)方式:資料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公開面試。
(四)評選標準:(學、經歷、專長)30%,(自我介紹、表達能力、專業等)70%
(五)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1名。
僱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至111年高普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約僱人員相關規定辦理,聯絡人:秘書室 謝小姐 聯絡電話:03-4793070 # 3321 傳真:03-480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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