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2022-08-0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7-26~2022-08-07
資格條件 (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遺址保存之規劃設計及修復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文化資產或工程採購、履約執行等相關經歷者尤佳。
(三)具備office軟體及網頁基本操作能力者尤佳。
(四)具溝通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聯絡E-Mail canary0405@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具有從事建築文化資產或工程相關業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資源下載/臺中市文化資產處外補職缺甄選人員履歷表)。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上開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於111年8月7日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anary0405@taichung.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應徵人姓名)並來電確認,以寄件者寄送日期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適當人員通知參加甄選,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如有偽照、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僱用時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 1 日止 。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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