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得列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2-06-15~2022-06-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營建工程、建築工程、測量等相關科系畢業有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諳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修復工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有意願者請檢具簡式履歷表(如附檔)、國民身分證(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請影印於A4同一面)、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依序裝訂,於徵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逕送或郵寄送達「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與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5-3628123分機220周小姐。 (二)1.經本局審查資歷,如初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2.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其他: 1.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與該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院所定薪點折合率及相關法令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36,316元)。 2.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配結果公告前1日止),如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時,即予停止僱用。 3.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4.僱用期間之權利義務,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