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3~2023-07-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含)以上會計相關系所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Calc及Writer)。 (三)具公務會計工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本職缺係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計至113年1月25日止),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上班前一日止,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薪資報酬為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整。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48號(近捷運國父紀念館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及最高學歷等相關資料影本以掛號郵寄臺北市光復南路116巷18號/主計室畢小姐收(如親遞者請送臺北市光復南路148號收發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員職務」)。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轉分機2307畢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