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21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最近3年考績至少需2年甲等。 五、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Word、PowerPoint、Excel等)。 六、具備小客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船員監理業務。 二、辦理航業監理業務。 三、辦理船舶進出港管制業務。 四、辦理進出離岸風場船舶及人員查核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橫11路18號 |
聯絡E-Mail | ycchien@motcm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21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8078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