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臨僱技術師(三級)~2023-06-3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0370薪點(折合率129.7,約新臺幣4萬7,989元)
職稱 臨僱技術師(三級)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1~2023-06-30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大學或大專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電腦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4、熟悉政府採購及公務法令,具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自辦工程之監督施工及工務相關業務。
2、工程執行資料彙整及系統填報。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聯絡E-Mail ap9534@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及資經歷審查表各1份,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運動設施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5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請依資格經歷審查表檢核),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克強公園游泳池暨新生公園網球場改建全民運動館統包工程臨僱技術師(三級)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ap9534@gov.taipei,並請務必致電本局運動設施科林小姐(02-25702330分機6435)確認收件情形。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將另行電話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行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運動設施科林小姐(02-25702330分機6435)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為辦理本局「克強公園游泳池暨新生公園網球場改建全民運動館統包工程」自辦工程業務,屬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4萬7,9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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