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徵求 科員~2025-06-30

徵才機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6-23~2025-06-30
資格條件 1.須具我國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2.須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3.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含第5職等)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4.熟諳高級中等教育相關法規或具教育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後勤綜合業務。
2.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及軍訓教官相關諮詢及陳情案件。
3.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師鐸獎遴選及績優軍訓教官薦報業務。
4.協助軍訓教官申訴會及人事評審會相關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聯絡E-Mail e-p147@mail.k12e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30⽇前完成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表件(逾期不受理):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徴本職缺採線上⽅式辦理,確認「我的履歷」(請註明聯絡電話)内容正確完整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證明文件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格、外語能⼒檢定資格證書、⾝⼼障礙⼿冊正反⾯影本等,無則免附)】。
(⼆)如尚未經銓審「文教⾏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曁職系⼀覽表」內得調任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備取⼈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本職缺為預估職缺,預計於114年7⽉31⽇以後出缺,若因故未能開缺時,本次公告甄選⾃始無效,且錄取⼈員不予核派或註銷核派。
(五)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六)教育部國⺠及學前教育署⼈事室,聯絡電話:04-37061546,本職缺業務內容,請洽學安組:04-3706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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