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統計調查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10-14~2025-10-21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曾辦理調查工作達二年以上者。 2.本工作屬外勤,需親至受訪戶家中訪查,調查員須身心健康,體能、語言、態度等條件,能勝任實地訪問調查工作,具工作熱忱、能吃苦耐勞、良好溝通協調及耐挫能力,自備機車(或汽車)且持有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統計調查之實地訪查、催詢、收表及管理事項。 2.統計調查表之審核與複查事項。 3.統計調查行政與事務工作之協辦事項。 4.統計調查分配工作之協調與聯繫事項。 5.協助催辦所在機關各項統計報表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政府主計處(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附: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自傳(請貼近3個月內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自傳請以藍色或黑色筆親自書寫,並詳述統計調查員應有工作態度與責任)、身份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或足以證明符合應徵條件之文件)、機車(或汽車)駕照等影本。 2.所附資料不齊全,未於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白天可聯絡電話一律不予受理。 3.意者請於114年10月21日前寄送達:540南投市中興路660號,南投縣政府主計處統計科王先生收,電話:049-2232875,逾期不受理(若採郵寄則以郵戳為憑)。 4.合於初審條件者電話通知面試,內容包括學經歷、語言、儀態、應對及訪問技巧等。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 6.正取者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簽約僱用,僱用期間自簽約到職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期滿後視服務成績及工作需要,按年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簽約繼續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