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徵求 書記~2025-11-03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0-20~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 具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現職人員。
(二) 具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且熟悉Word、Ecexl、電腦系統等操作能力者。
(三) 不得有特考特用及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五) 未曾受過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一) 機關總收發文等業務。
(二) 消耗品採購管理。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聯絡E-Mail oca.personnel@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11月3日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與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兩表後請先將電子檔寄至oca.personnel@gmail.com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簽名後之應試人員簡歷表、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 未寄或逾期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與簡歷表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前開表件是否寄送成功。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洽詢電話:本署人事室07-3382057轉262702呂小姐;業務部分請洽本署秘書室07-3382057轉262601蔡主任(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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