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9~2025-06-15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負責衛星資料傳送與備份。 2.負責備援系統資料儲存。 3.負責備品資料建檔管理。 4.維修庶務及採購工作。 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
聯絡E-Mail | jh_chen@cw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