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0~2023-07-2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3、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相關行銷與活動。 2、辦理相關青年補助。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聯絡E-Mail | 1004139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本局公告之甄選報名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證明影本,於112年7月25日前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須退回相關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至113年4月中下旬),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正取1名,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5、聯絡電話:03-4225205#2008人事室羅小姐。 |